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会计应将其记录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将银行存款减少相应金额。到期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正收益则记入投资收益贷方,负收益则记入借方。若企业适用新会计准则,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若适用原会计制度,则通过“短期投资”科目核算,收到利息冲减投资成本。以上是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何做账的解答。
在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时,做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具体的做账方式会根据企业所采用的会计制度而有所不同。
一、新会计准则下的做账方式
对于采用新会计准则的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应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
贷:银行存款
2.到期变现时:根据实际收益情况,正收益的处理方式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本金投资收益
若产生负收益,则做相反分录。
二、原会计制度下的做账方式
对于仍采用原会计制度的企业,理财产品的账务处理通过“短期投资”科目进行。
1.购买理财产品时: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持有期间收到的利息: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
3.收回时: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计入应收项目的股利、利息等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若为正收益,则:
借:银行存款投资收益(或贷方表示负收益)
贷:短期投资
以上详细描述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企业需根据自身所采用的会计制度,选择适当的做账方法,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