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品临到期减价出售,确认损失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库存商品-某商品”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降价处理时,按实际售出价格计入营业收入并计算税金,按实际成本结转营业成本,差额即为损失。报废处理则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库存商品-***”。若本期售价低于进价,可能导致进销差价率为负,影响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及销售成本。重点是关注损失确认和成本结转。
一、确认损失
当企业产品临到期需要减价出售时,首先需要进行损失确认。具体的做账方式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做此笔)
二、降价处理
对于过期的商品,可以选择降价处理。做账方式如下:
1.按实际售出价格计入营业收入并计算税金。
2.按实际成本结转营业成本。
3.其差额即为损失。
三、报废处理
若选择报废处理,做账方式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四、进销差价的处理
本期商品削价处理后,若本期售价低于进价,可能出现进销差价率为负数的情况。这会导致:
1.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也为负数。
2.在计算本期销售商品的实际成本时,会相应增大本期销售成本。
3.同时,也会相应减少期末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
企业产品临到期减价出售的做账方式主要包括确认损失、降价处理和报废处理的账务操作,以及进销差价的处理。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助益。若您想深入了解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获取更多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