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计提,即实发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因此,计提工会经费时,应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
关于工会经费的具体计提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其计提的基础是工资薪金总额。而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内,实际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的所有形式的劳动报酬,这些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受雇相关的其他支出。换言之,工会经费的计提依据是企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工会经费的计提,有一个法定的限额,即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这部分经费是准予扣除的。超过2%的部分,则不能在税前扣除。这一规定确保了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工会经费的计提和使用。
工会经费的计提基础是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应发工资。企业在计提和使用工会经费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规操作。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会经费的计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