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分配股利及转增资本。企业积累的目的是为了应对将来的困难和危机。盈余公积的变动需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当企业需要用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时,会计分录应如下操作: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年末结转盈余公积补亏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对于补提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不能直接冲减盈余公积。因为盈余公积主要是用于弥补亏损和未来的分配,并非直接对应企业所得税。补提的企业所得税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进行核算和处理,不能随意冲减盈余公积。
企业利润分配的程序也规定了先用以后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如果连续5年仍没有弥补完,则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这一规定确保了企业盈余公积的合理使用和积累。企业在处理补提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应遵循相关会计和税务规定,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