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成本核算方法有五种,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假设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加权平均法根据期初存货和本期收入存货计算本月加权平均单价,移动加权平均法每次收货后计算新平均单价,后进先出法假设后收到的存货先发出,而个别计价法以每次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发出存货成本。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了企业应采用的方法,并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1.先进先出法:
-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先耗用。
-根据这种假定的存货流转次序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进行计价。
2.加权平均法:
-根据期初存货结余和本期收入存货的数量及进价成本进行计算。
-期末一次计算存货的本月加权平均单价,作为计算本期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价值的单价。
3.移动加权平均法:
-每次收货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价或成本。
-这种方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库存成本的变化。
4.后进先出法:
-假定后收到的存货先发出或后耗用。
-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物价上涨时,后进先出法能够减少成本并增加利润。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这种方法的使用。
5.个别计价法:
-以每次(批)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各该次(批)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这种方法能够最准确地反映存货的实际成本,但操作相对复杂。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来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后进先出法的主要原因是实物流和资金流的不同。在选择存货成本核算方法时,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选择,以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