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包括: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按国家规定贴花;印花税针对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征税,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按主营业务收入一定比例征收;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某些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先按定额贴花,后按实际金额计税。
一、特定凭证免税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这意味着,除了特定列举的凭证外,其他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二、金额及税额标准免税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例如,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三、特定业务及合同性质免税
对于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业务,若只开立单据作为合同使用,且未书立正式合同的,可按规定贴花或免税。依据合同性质,某些凭证如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四、修改及外币金额处理
已贴花的凭证(包括合同)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需按照凭证书立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五、按主营业务收入征收方式
按现行印花税政策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采取按主营业务收入一定比例征收印花税的方式。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印花税可以通过收入比例而非合同金额来征收。
六、税收优惠及特殊处理方式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于某些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如技术转让合同和财产租赁合同,可以先按定额贴花,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以上是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和解答。希望对您了解和学习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