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实施后,对于9月份工资10月发放的情况,纳税人应在10月按照新个税规定申报。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5000元费用及专项扣除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新税率表计算税款。无需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随着新个税的实施,对于工资发放时间与新税制的适应问题成为了许多纳税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当9月份的工资在10月份发放时,如何进行申报成为了一个实际问题。以下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一、新个税基本规定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采用新的计算方式。具体为: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基本扣除费用调整为5000元),再加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之后,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二、9月份工资10月发放的申报方式
对于9月份的工资在10月份发放的情况,纳税人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1.确定纳税期限:虽然工资是在10月份发放,但纳税期限应属于9月份,因此在申报时需注意选择正确的纳税月份。
2.扣除项目:在申报时,需按照新个税的规定,先减除5000元的基本费用,再扣除专项及其他法定扣除项目。
3.计算税额:根据扣除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表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申报流程:通过网上税务局或线下税务部门完成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三、注意事项
1.确保所有扣除项目符合税法规定,避免违规操作。
2.留意税务部门的通知和公告,确保及时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和信息。
3.对于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税务部门,以确保申报正确。
对于9月份工资10月发放的情况,纳税人需按照新个税的规定,正确进行申报,确保税收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