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部分股权的会计处理分为两种情况:一、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而不丧失控制权时,在个别报表中,将取得价款与长投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合并报表中,处置价款与股权对应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二、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而丧失控制权时,个别报表处理包括处置时的借贷记录和剩余股权的处理;合并报表则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并计算合并报表当期的处置投资收益。处理过程中涉及资本公积、商誉等的调整。
一、不丧失控制权的处置部分股权的账务处理
1.个别报表处理:
当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而不丧失控制权时,取得的价款与售出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被计入投资收益。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等于长投的账面价值乘以售出比例再除以原持股比例。
2.合并报表处理:
在合并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股权相对应享有持续计算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具体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无论是增加投资还是减少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投资不确认投资收益(增加资本公积),新增股权不确认商誉(减少资本公积),所有的变动都在“资本公积”中反映。
二、丧失控制权的处置部分股权的账务处理
1.个别报表处理:
(1)处置时,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借贷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按比例冲减按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
(2)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如果无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可能由控制成本法转为不控制的成本法或转为金融资产。不进行追溯调整。
(3)如果剩余股权对原有子公司有重大影响,则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并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等于原账面价值减去处置的价值,再加上按权益法追溯调整的价值。
2.合并财务报表处理:
(1)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2)合并报表当期的处置投资收益计算方式为:取得的对价加上剩余股权公允价值减去原有份额,再减去商誉(或加上其他综合收益),最后乘以原持股比例。原有份额等于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乘以原持股比例。
处置部分股权的会计处理涉及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理。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理主要关注投资收益和资本公积的变化;而在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还需考虑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和处置投资收益的计算。正确处理这类交易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