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定额备用金的会计分录根据企业是否设置单独的“备用金”科目而有所不同。设立时,借:备用金/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报销补足时,借:管理费用等,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不通过“备用金”账户核算。取消备用金时,借:库存现金,贷:备用金/其他应收款——备用金。定额备用金制度指为内部部门或工作人员核定一个现金数额,并保障其经常保持核定数额。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或工作人员按核定定额填写借款凭证,一次性领出全部定额现金,用后凭相关凭证报销。撤销或更换经办人时才交回全部备用金。
在企业运营中,定额备用金制度是一种常见的管理方式,主要针对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的零星开支和采购。那么,在领取定额备用金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的处理呢?
一、备用金的设立与领取
1.企业若选择设置单独的“备用金”科目,则领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备用金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对于不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则使用“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进行核算,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二、备用金的报销与补足
当部门或工作人员使用备用金进行报销并补足定额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这个阶段不通过“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三、备用金的取消
当需要取消备用金时,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备用金/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关于定额备用金的核算特点
定额备用金是指单位对内部部门或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的零星开支和采购核定一个固定现金数额。使用定额备用金的部门或工作人员按核定的定额填写借款凭证,一次性领取全部定额现金。报销时凭发票等相关凭证,出纳员将报销金额补充入原定额。只有在撤销或调换经办人时才全部交回备用金。
领取定额备用金的会计分录处理相对明确和固定,但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企业的具体制度和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希望上述解答对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