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可否加计扣除?财税政策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规划师 2024-12-14 00:34 浏览次数:432

企业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为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相关通知,规定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该政策具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的活动和行业。

为了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于2015年11月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研发活动的定义与加计扣除规定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

具体来说,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以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若形成无形资产,则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

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以下几个具体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等相关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如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等。

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等的摊销费用。

5.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活动和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三、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与行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等。而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则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企业通过合理的研究开发活动,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以进一步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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