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7号规定,建筑服务取得的劳务费发票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凭证,但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因此,在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中支付的劳务费发票若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凭证。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建筑行业的税务管理也迎来了新的变化。针对建筑服务取得的劳务费发票是否能作为分包款扣除凭证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给出了明确规定。
一、政策规定
根据该办法第六条,纳税人在提供建筑服务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必须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这些凭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格式,确保业务的合法性和税务的合规性。
二、劳务费发票与分包款扣除凭证的关系
建筑服务中涉及的劳务费发票,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要求,理论上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的凭证。但具体能否扣除,还需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检查相关凭证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三、注意事项
1.合法有效凭证:建筑企业必须确保所获得的凭证是合法且有效的,这包括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规范,内容是否真实等。
2.凭证完整性:除了发票本身,相关的合同、支付记录等文件也需要齐全,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税务合规性:建筑企业应确保所有业务操作都符合税务法规,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税务风险。
建筑服务取得的劳务费发票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分包款扣除的凭证。但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应仔细核对相关凭证,确保其合法、完整并符合税务规定,以降低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