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未认证的增值税发票会计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若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可申请抵扣进项税额。若因其他原因导致发票逾期未认证,则不得抵扣,公司需承担损失并可向直接责任人追偿。处理时,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分录操作。
在增值税的实务操作中,企业可能会遇到因各种原因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未认证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未认证情况下的会计处理
1.取得发票后未认证的情况: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扣税金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这里的“待扣税金”是一个过渡科目,用于暂存待抵扣的增值税。
二、过期未认证增值税的处理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过期未认证的情况,首先要明确逾期的原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如果逾期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如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邮寄丢失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但如果逾期原因不属于客观原因,例如因企业自身的疏忽导致发票逾期未认证,则此发票不得抵扣,相关损失需由企业承担。
三、客观原因造成的逾期处理
若逾期未认证抵扣的原因属于公告所述的客观原因,企业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额。这时,会计上需要将待扣税金转入相应的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其他”。
借:管理费用--其他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扣税金
四、不属于客观原因的处理
若逾期原因不属于客观原因,则此发票不得抵扣。会计上需将此损失记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并由公司承担此损失。同时,公司有权向直接责任人追偿。
对于过期未认证的增值税,会计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企业在日常操作中应特别注意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及时认证和妥善保管,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