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的纳税调整是根据税法及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包括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纳税人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以及税收规定的视同销售收入。对于股权投资企业,其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还包括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根据企业处于开办期间还是生产经营期间的不同规定来确定。开办期间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生产经营期间,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根据税法及会计准则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的纳税调整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不仅包括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还包括纳税人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这意味着在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时,应综合考虑企业的多种收入来源。
2.股权投资企业的特殊规定
对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其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包括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不包括权益法核算的账面投资收益,以及按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3.汇算清缴时的扣除比例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而对于生产经营期间,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
总结:
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的纳税调整涉及多个方面的规定,包括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股权投资企业的特殊规定以及不同阶段的扣除比例等。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税法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的纳税调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