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增值税计税方法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满2年住房过户可免征增值税。对于个人销售的住房,若购买不足2年,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北、上、深、广的政策略有不同。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中的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征税,有增值才征税。我国采用税款抵扣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体现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营改增,取消了营业税,开始征收增值税。对于房产交易,新的税费政策对于住房过户的增值税有一定的规定。
一、基本规定
1.对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无论城市是否属于北上广深,均免征增值税。
2.对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根据不同城市有不同的规定:在非北上广深城市,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在北上广深地区,无论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也按照这一规定执行。
二、计税原理与计算方法
房产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计税原理是实行价外税,由销售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在实际计算中,商品的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很难准确计算。我国采用国际普遍的税款抵扣办法。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即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
三、具体计算示例
以销售A商品为例,假设不含增值税单价为80元,销售100件,总销售额为8000元。设增值税税率为17%,计算销项税额为1360元。若购进A商品时每件支付60元(含税),总金额为6000元(含税),应化成不含税金额后再进行抵扣和计算应纳税额。
在税法上,正确的计算方法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实践中,按照防伪税票上的税额进行计算。
以上就是对房产增值税计税方法的详细解答。新的税费政策对于不同情况的房产交易有不同的增值税规定,而具体的计算方法则遵循增值税的一般原理,采用税款抵扣的办法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