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后商家的赠品在增值税处理上,若赠品为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商品,需按分摊确认收入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赠品非本企业经营范围,不确认收入但赠品价值要计入销售费用,同时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关于发票开具,商品和赠品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按公允价分摊或按市价金额开票并显示折扣额。若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或仅在备注栏注明赠品,赠品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关于个税处理,未有明确说明。
在购物过程中,商家为吸引顾客经常会提供赠品。这些赠品在增值税和个税上的处理是消费者和商家都需关注的问题。
一、赠品与增值税处理
1.若赠送的物品属于商家经营范围内的商品,那么在会计处理时,需要按照分摊的方式确认收入,并相应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若赠送的物品不属于商家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则不需要确认收入。虽然赠品不产生收入,但赠品价值需计入销售费用,同时仍需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二、赠品的发票开具
对于赠品的发票开具,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通常情况下,商品和赠品可以开具在同一张发票上。此时有两种开票方式:一是将总的销售额按主品与赠品的公允价进行分摊,然后主品和赠品按分摊后的金额分别开具发票;二是将商品与赠品均按市价金额开票,同时在发票上列明赠品的市价作为折扣额。
2.如果商品与赠品没有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或者仅在发票备注栏注明赠品,那么赠品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商品则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金额缴纳增值税。
商家在赠送物品时,无论是增值税还是发票开具方面,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合法合规。对于消费者而言,了解这些规定也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