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已收货但发票尚未到达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会计处理方式为暂估。暂估是一种重要的会计处理方式,特别是在货到而发票未到的情形下。
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
1.当月底存货已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无法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
2.如果价格尚未最终确定,且货款尚未支付,应根据暂估价格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请注意,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暂估金额应按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已支付货款的暂估处理
1.如果已经支付了部分货款,那么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或现金以及应付账款。
2.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货款,则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对于收到货物但发票未开的情况,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暂估处理,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也需要注意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处理此类账务问题。如想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务的知识,可以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