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的发票可以抵扣下月进项;对于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当月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的重要合法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超过3个月未缴纳增值税可能会被认为异常。
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次月抵扣。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在辅导期内进行了发票认证,那么这些发票可以在下个月进行抵扣。而对于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必须当月抵扣。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在当月进行了发票认证,那么这些发票必须在当月进行抵扣,跨月后一般不得抵扣,除非企业处于辅导期。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它既是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也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增值税发票在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决定性地位。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在处理发票抵扣问题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符合相关税务法规的要求。对于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问题,企业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以便获取更多免费答疑和学习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