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下拨的课题经费做账时,应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下录入拨款进项,同时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录入项目支出项。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各项费用需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除了上述费用,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支出也需要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得讯会计公众号提供会计实务交流群,可关注以获取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的解答。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科技部下拨的课题经费的做账处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具体的做账方法应遵循以下指导:
一、课题经费的录入
“营业外收入”科目下应录入科技部下拨的课题经费的拨款进项。
“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则应录入课题的支出项。
二、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
科技部下拨的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广泛,主要包括:
1.设备费:包括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的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的费用。
2.材料费: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
5.差旅费:包括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其开支标准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开支标准和会期。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涉及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需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包括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9.劳务费:支付给没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组成员及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
10.专家咨询费: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10.管理费: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使用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的日常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的管理费用。这部分费用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
除此之外,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以上是关于科技部下拨的课题经费如何做账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在实际工作中处理相关账务问题有所帮助。对于会计实务、税收实务等领域的学习,持续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和专业知识更新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