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税率根据出租方和不动产取得时间有所不同。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税额;出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则按9%税率计算。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计算税额。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可按1.5%的优惠税率计算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取决于不动产取得的日期。
对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一般纳税人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而对于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虽然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范畴,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按照1.5%的征收率减按计算。这意味着个人出租住房的税负得到了进一步的减轻。
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因纳税人身份和不动产取得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税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