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发新产品领用原材料应计入“研发支出”会计科目,包括“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明细科目。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费用化支出”明细科目核算,期末转入“管理费用”。
研发支出的具体处理:
1.费用化支出:这部分主要核算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这些费用包括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以及与新产品、新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等。在期末,这些费用会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2.资本化支出: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会在“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当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并形成无形资产时,按照“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将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举例来说,公司开发新产品领用原材料时,会计分录为: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贷:原材料。同时,涉及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支付时,会计分录为: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公司开发新产品领用原材料的费用处理,在会计上主要通过“研发支出”这一科目进行核算,确保企业的研发投入和成果得到准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