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应退税时,会通知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并准备相关文书资料,如《税务处理决定书》原件、复印件,已缴纳税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等,到税务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申请办理退税。窗口会核对资料并受理,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并退还所有证件资料原件。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应退税的情况,税务局会通知纳税人进行退税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通知与申请
税务局在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时,会通知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此决定书为一式两份,是重要的退税依据。
二、准备必要文件
纳税人需前往税务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申请办理退税,并携带以下文书资料:
1.《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已缴纳税款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填好的《退税申请审批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资料审核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会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和证件资料进行仔细核对。在核对无误后,窗口会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并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的字样印章。
四、受理与回执
资料审核完成后,窗口会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并将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这标志着退税申请正式受理。
五、退税流程跟进
此后,纳税人只需按照税务局的通知和指引,跟进退税流程的后续步骤,直至退税完成。
遇到此类情况时,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局的工作,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以便顺利办理退税。如果想进一步了解会计实操和税收实务的相关知识,可以关注相关的专业公众号或参与交流群,以便随时获取免费答疑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