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考核罚款的账务处理需视采购业务是否发生而定。若未发生采购业务,可以开具收据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若采购业务发生,则质量罚款应作为供应商折扣处理,冲减存货成本。处理时可以让供应商做销售折扣处理并开红票以减轻税收负担。对于销售折让,收款方不需要开具发票或收据,具体操作需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务、税收实务问题。
如果采购业务未发生,收到的质量考核罚款可以开具收据,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如果采购业务发生,针对因质量问题的罚款,一般应作为供应商折扣处理,以冲减存货成本。实际操作中,可以让供应商进行销售折扣处理,开红票以减轻税务负担。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售出商品因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在售价上获得的减让称为销售折让。
2.对于销售折让,收款方不需要开具发票或收据,而是由付款方开具红字发票。
3.操作流程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执行,包括销售方开折让证明、购货方向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转出增值税税额、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等步骤。
以上详细解答了供应商质量考核罚款的账务处理方式,包括销售折让的相关处理和具体操作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非税收入的理解是错误的。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劐。若需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