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发票未抵扣时,应视为发票未到,月底先做估价入账。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当发票未认证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应付货款。若发票在下个月认证,则做相反分录,即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处理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账目和税务。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收到发票但未进行抵扣是常见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会计应如何处理呢?以下为详细解答:
一、未认证发票的处理
1.当月收到发票但尚未认证时,会计分录如下:
原材料/库存商品: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贷
应付账款/应付货款:贷
此时,可以将该发票视为暂未到,并在月底进行估价入账。
二、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理
为了处理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了“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明细科目。
三、次月的处理及发票认证
1.当发票在下个月得到认证时,会计分录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借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
此时,之前设立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将被冲销,代表抵扣完成。
四、流程总结
收到发票但未抵扣的情况下,企业首先会进行估价入账,并在“应交税费”下设立“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次月,当发票得到认证后,再进行抵扣操作。这样的处理方式既保证了企业的财务准确性,又确保了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收到发票未抵扣的做账方法。如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获取免费答疑和更多实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