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报销限额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相关。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乘以60%后与销售额的5%比较,按照较小的数据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项支出。关于其报销限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确定销售(营业)收入合计。这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
2.计算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
3.将销售(营业)收入的5%与步骤2中计算出的金额进行比较,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额按照较小的数据来确定。
例如,如果某企业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那么可以按照业务招待费的60%即6万元来扣除,但最高扣除限额是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5万元。这家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针对企业所得税的报销限额,其他财务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在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遵守相关的财务制度和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操作。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组。如想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