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已收回的处理方式是:首先,确认之前年度是否已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已计提,则通过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和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的分录进行冲回。若未计提,则只需做第二个分录。处理时需注意,虽然余额可能相同,但发生额不同,坏账准备的贷方发生额仅反映提取的数额。收回坏账需分两步进行,先转回应收账款,再处理银行存款与坏账准备的账务。
当上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实际收回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针对已正确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二是针对未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一、对已正确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如果上年对应收账款已正确计提了坏账准备,那么当该账款被收回时,应首先冲减坏账准备。处理步骤如下:
1.借方记录银行存款,表示实际收到的款项。
2.贷方记录应收账款,表示应收账款增加。
3.同时,借方的坏账准备(红字冲减),表示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4.贷方的应收账款(红字冲减),表示抵消之前计提的应收账款。这样处理可以确保发生额的正确性。
二、对未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如果上年未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那么在收回时,可以直接进行如下处理:
1.借方记录应收账款,表示应收账款增加。
2.借方记录银行存款,表示实际收到的款项。
3.贷方记录坏账准备,表示确认该笔款项为收回的坏账。
对于上年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收回处理,关键是要查看之前是否已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已计提,则需要冲减坏账准备并调整应收账款;如果未计提,则直接确认坏账的收回。正确处理可以帮助企业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发生额。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上年末计提坏账准备已收回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