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未达起征点资产负债表的填写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进行。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应填写“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等栏次。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适用于符合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需填写这一栏次。“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则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但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填写说明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附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的规定,对于小规模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在填写资产负债表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栏次的填写:
一、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此栏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需要填写这一栏。
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这一栏次是专门用于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同样,这也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此栏的填写对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来说尤为重要。
三、其他相关栏次的填写
除了上述两个关键栏次,还有其他如“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也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
1.所有数据需真实、准确,不得虚报或瞒报。
2.在填写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会计师。
3.特别注意不同栏次的适用范围,确保正确填写。
按照以上指南正确填写小规模未达起征点的资产负债表,有助于税务部门更好地管理税收,同时也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希望本指南对您填写资产负债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