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得扣除是因为出租方已将风险和报酬转移,不再承担计提折旧的责任,而承租方则需要承担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因此,在会计实务处理中,出租方不需要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承租方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折旧计提。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涉及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常常令人们产生疑惑。关于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否应扣除的问题,关键在于理解融资租出的固定资产的权责关系以及会计处理方式。
一、融资租赁的基本特点
融资租赁是指租赁方将特定资产(如设备、车辆等)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方,而承租方则支付租金。在此过程中,固定资产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承租方。从实质上看,这些固定资产虽然是通过租赁方式获得,但承租方需要承担与自有资产相似的责任和义务。
二、折旧的处理方式
在会计实务中,出租方由于其不再承担固定资产的经济风险和收益,通常不计提折旧。而承租方则不同,虽然这些资产是租赁得来的,但从经济角度出发,承租方需要为这些资产的使用付出代价,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方需要计提折旧,以反映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
三、折旧不得扣除的原因
至于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折旧为何不得在税前扣除,这主要与税务处理相关。在税务领域,租赁交易中的折旧处理需遵循税法规定。税法可能规定,只有企业自有资产产生的折旧才能在税前扣除。由于融资租赁的资产虽然使用权转移,但在法律上仍不属于承租方的资产,因此其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
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得扣除的原因在于税务法规的规定以及会计处理的逻辑。出租方不再承担资产的经济风险,不计提折旧;而承租方由于承担了资产的使用风险和经济责任,需要计提折旧。但在税务处理上,由于法律上的权属并未完全转移,其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