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暂免征收残保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咨询顾问 2024-12-13 21:35 浏览次数:368

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此外,方案还明确了残保金的其他征收标准和优惠政策,如分档征收、社会平均工资口径的认定等。

随着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对于哪些企业不需要缴纳残保金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企业类型与残保金征收政策

首先,对于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鼓励和支持这类企业持续发展。这意味着,规模较小、员工数量不超过30人的企业无需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征收调整细节

除了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外,残保金征收还进行了其他调整。实行分档征收,根据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来制定不同的征收标准。明确了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即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这一调整使得残保金制度更加公平合理。

其他相关规定

方案中还包括了对用工单位的认定。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这一规定确保了残疾人就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促进了残疾人就业的合理发展。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残保金缴纳指导,特别是对于在职职工人数较少的小微企业,给予了免征的优惠政策。这些措施旨在更好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同时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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