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时,附加税如何申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咨询顾问 2024-12-13 22:04 浏览次数:468

当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时,附加税不需要交纳。但货物出口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应交纳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以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7%、3%、2%计算。财税〔2005〕25号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生产企业货物出口行为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开始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行的“当期免抵税额”。

在正常情况下,当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时,附加税是不需要交纳的。但是,在货物出口的情况下,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需要交纳附加税。这是因为附加税是以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基础,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交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与交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按照实际交纳增值税、消费税的7%计算交纳。如果纳税人所在地为县级建制的县或者是城镇,适用税率为5%;如果所在地不是城市或者城镇,适用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与交纳

教育费附加和地教附加也是根据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相应比例来计算交纳。其中,教育费附加的交纳比例为3%,地方教育附加的交纳比例为2%。

出口货物行为的附加税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生产企业发生的货物出口行为,经国税局审核确认的当期免抵增值税税额开始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生产企业经国税局审核盖章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行的“当期免抵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进行申报和缴纳附加税。如有疑问或需要深入了解,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机构,确保正确申报和缴纳附加税,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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