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土地种绿化,会计账务如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咨询顾问 2024-12-14 00:56 浏览次数:402

企业购买的土地种了绿化,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尚未开发或建造项目前,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期限分期摊销。发生的绿化费,如支出较大,应视同绿化工程作固定资产处理。企业建办公楼及厂房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对于土地使用权转入工程项目的时间及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问题,需按占地面积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确定。不想错过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解答,可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

一、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二、绿化费用的处理

企业发生的零星的绿化费,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如果绿化支出很大,视同绿化工程,应当与平整土地、拆迁费用、相应的征地费一并作固定资产处理。

三、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建办公楼、厂房的账务处理

购买土地使用权时,会计分录为: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贷:银行存款-**行。企业建办公楼及厂房时,会计分录为:借:在建工程-办公楼/厂房,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使用权转入工程项目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地上建筑物计入在建工程。已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应按各个工程项目的占地面积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确定各个工程项目应分摊的金额。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工程项目。

五、关于土地使用权转入时间的说明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限较长且不尽相同,在不同时间转入土地使用权所带来的结果也不相同。在此之前,土地使用权应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对于土地使用权转人工程项目的时间,《企业会计制度》应作相应调整。

对于买的土地种了绿化的账务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了解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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