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销售免税的做账方式如下:企业发生农机销售业务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结转农机的销项税额时,将减免税款在应交税费科目中处理。根据有关规定,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免征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农机整机适用税率为11%。企业需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当企业发生农机销售业务时,会计分录为:
一、记录销售业务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结转农机销项税额
根据政策规定,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免征增值税。在结转农机销项税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三、处理减免税款
将免征的增值税结转至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相关背景知识: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免征增值税。
2.应交税费核算内容包含多种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农机的税率适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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