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凭证真实性的审核
审核外来凭证是否为真实有效的凭证,如税务局的统一发票。需确认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以及开出发票的单位是否真实存在,防止虚假发票的流入。
二、凭证完整性的审核
审核外来原始凭证所应填写的内容是否齐全,不得有遗漏。确保凭证的完整性能为后续的财务处理提供完整的信息。
三、凭证合规性的审核
检查凭证所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还需确认是否符合开支标准,凭证所填写的文字和金额是否字迹清楚、规范,使用的笔和颜色是否符合要求等。
关于收据的入账问题:
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等同。收据是收付款凭证,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有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
内部收据主要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这种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若收款方在收款后不需要纳税,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如收到下属单位归还的借款,因为不需要纳税,所以可以使用税务局监制的收据。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如防疫站收取防疫费、环保局收取环保费等。
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规定不需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除以上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即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据入账的。
受理外来原始凭证时的审核要点包括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同时,对于可以入账的收据种类也有了详细的说明,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财务实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