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规模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根据政策,月销售额在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做账方式有所不同,但大致都要计算应缴税额并结转免缴税额。具体的做账方式可参照上述解答。
一、背景介绍
根据国务院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加大的政策,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为小规模纳税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税收减免。
二、做账流程
1.设置专门科目:小微企业需要按实际减免的税款,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的处理:
-计算应缴税额: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免缴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科目。
3.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
-计算应缴税额: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免缴税额时,直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科目。
三、注意事项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要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相关会计准则。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由于未达到起征点,其增值税的账务处理相对简化,但仍需规范操作。
-企业在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同时,也要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工作,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通过以上方法,小规模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正确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