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月末结转的做法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前,应纳税所得额调增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后,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属于补交企业所得税,需要做出会计分录。具体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同时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和“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保持会计的账务平衡需要按照会计原则处理账务,确保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和费用等科目的准确性。
一、引言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对于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是一个常见的操作。本文将详细解答如何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并在月末进行结转。
二、汇算清缴截止日前的调整
1.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前,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调增,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因为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与会计利润本身就不一致,仅需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计算基数。
2.此时,不需要对会计账务进行特殊处理,保持原有的账务记录即可。
三、汇算清缴截止日后的处理
1.如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后,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则属于补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2.会计账务需要针对补交部分做分录。具体步骤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四、关于超额费用的处理
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若扣除限额为招待费的60%和销售收入的0.5%较小者,超过限额的费用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这部分超额费用,同样需要补交所得税,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在保持会计的账务平衡方面,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1.按照补缴的税金进行提取分录。
2.结转时调整利润分配。
3.缴纳时记录银行存款的变化。
4.补缴税金后,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的“应交税金”和“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初数。
对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月末结转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分录的调整,并保持会计的账务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