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出租设备收取租赁费凭证的做账,我们可以分为几个步骤来详细解答。
一、收到租赁费用时的账务处理
当每月收到租赁费用时,需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1.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加:借:银行存款17000元。
2.记录企业业务收入的增加:贷:企业业务收入10000元。
3.记录应交税费的增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00元(此处增值税额为1700元,但问题中给出的是每月的增值税额,所以此处按1700÷12个月计算得出)。
二、结转成本时的账务处理
关于成本的结转,特别是涉及设备的折旧,需要进行以下处理:
1.借:其他业务成本2000元,表示计提的折旧费用。
2.贷:累计折旧2000元,表示设备的折旧费用。
关于租赁设备损坏及维修费用的账务处理
当租赁的设备在租期结束时出现损坏,并按照合同约定从押金中扣除维修费用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案例分析:
贵公司将机器租赁给甲公司,并收取了1万元押金。租赁期满,机器有损坏,甲公司同意支付维修费用并从押金中扣除。针对这部分维修费用,存在两种处理方式:
1.视为损坏设备的赔偿:
所扣的维修费全部视为对损坏设备的赔偿,这时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入账。
2.区分维修费和赔偿款:
扣除的维修费同时视为维修费和赔偿款。退付押金时,暂不做账务处理,仍挂在原往来账户。待实际发生维修费用时,直接冲减原往来账户余额。若维修完成后有剩余部分,再转入营业外收入。
注意事项:
若决定自行维修设备,应以相关原始凭证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若决定不维修设备,应及时将所扣维修费转为营业外收入,以避免税务风险。
若维修费具有或部分具有赔偿金性质,税务上应视为租赁业务的价外费用,与租赁收入一并计征营业税等。
针对出租设备收取租赁费凭证的做账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账务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