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部分商品发票冲红流程:购买方因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做进项税额转出,或因无法抵扣的专用发票如抵扣联、发票联无法认证等问题,需提交申请单至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再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最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对于购买方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错误需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若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发票未认证,购买方需填报申请单并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一、针对已认证且已抵扣的专用发票
当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已经认证相符并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时,退回部分商品发票的冲红流程如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说明退货或折让原因。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对申请进行确认。
3.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确保双方信息一致。
4.销售方根据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现发票冲红。
二、针对无法抵扣的专用发票
在以下情况下,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因无法抵扣需进行处理:
1.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2.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4.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对于这些情况,购买方的处理流程为:
1.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说明无法抵扣的原因并填写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3.审核后,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购买方在处理红字发票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操作。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应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对于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情况,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处理。
退回部分商品发票的冲红过程需要购买方与销售方密切合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完成发票的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