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50万元。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需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限制。具体计算公式提供了季度平均值的计算方法。关注“得讯会计”公众号可了解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具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一、优惠政策概述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这部分的所得在计税时可以享受减半的优惠。之后,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的政策旨在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其发展与壮大。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
小型微利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从业人数与资产总额的计算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计算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时,需按照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来确定。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对于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来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注意事项
企业需要确保其账务记录完整、准确,以便在税务审计时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企业应及时了解并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合规纳税。
小微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以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