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押金不应计入成本,应计入其他应收款。材料采购成本不包括包装物押金。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企业支付的包装物押金待交易完成后再收回。
企业在采购材料时,会支付一定的包装物押金,但这部分押金并不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相反,企业支付的包装物押金应被计入其他应收款。这意味着企业暂时支付了一笔资金作为押金,待交易完成后可以收回这部分资金。
材料采购成本是指企业从外部购入原材料等所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这其中并不包括包装物押金。材料采购成本包括购入材料支付的买价和采购费用,如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等。这些都是企业在采购材料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而包装物押金则是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暂时性的支付。
包装物指的是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等,这些容器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并随同产品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给购货方。在新的会计制度中,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和核算。
企业在处理包装物押金时,应明确其性质为暂付款项,并计入其他应收款,而非计入材料采购成本。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交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