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盘亏的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库存现金盘亏,报经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库存现金。报经批准后,根据原因分别借记其他应收款(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和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存货盘亏,批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批准后,根据原因分别记入原材料(残料入库)、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赔偿)、管理费用(管理不善等造成)及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无法收回坏账时,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贷:应收账款--A公司。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又收回,则相应调整上述分录。
当企业面临资产盘亏的情况时,会计分录的编制是记录这一经济事项的关键。资产盘亏通常涉及库存现金、存货以及坏账等不同类型资产。以下是针对这几种情况的会计分录编制方法的详细介绍:
一、库存现金盘亏的会计分录编制
1.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此时,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记录了现金盘亏的金额。
2.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
借: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此阶段,明确了损失的责任方并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存货盘亏的会计分录编制
1.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存货减少)或库存商品等(根据具体存货类型而定)
此时,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记录了存货盘亏的金额。
2.批准后:根据具体原因进行分录编制: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借:其他应收款(由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赔偿)
借:管理费用(如因管理不善造成)
借:营业外支出(如因自然灾害造成)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这一阶段是对存货盘亏的具体原因进行明细处理。
三、确认无法收回坏账的会计分录编制
当确认无法收回坏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相关公司(如A公司)
这里记录了坏账损失的价值。
四、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又收回的会计分录编制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相关公司(如A公司)
贷: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同时,为了记录实际收到的款项,还需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A公司
这样,整个坏账回收过程得到了完整的账务处理。
以上即为针对企业资产盘亏不同情况的会计分录编制方法。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企业资产盘亏的会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