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熟食卤制品的餐馆应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之前,对饮食店、餐馆等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征收营业税,而专门生产或销售食品的工厂、商场等单位销售烧卤熟制食品则征收增值税。2017年营改增之后,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无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按照生活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生活服务业包括餐饮住宿服务、旅游娱乐服务等内容。
对于销售熟食卤制品的餐馆,其应缴纳的税种是一个具体而重要的问题。在此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税务规定。
一、营改增之前的规定
在营改增之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卤熟制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261号),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无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征收营业税。
二、2017年营改增后的规定
自2017年营改增之后,对于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其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无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按照生活服务业征收增值税。对于销售熟食卤制品的餐馆,现在应缴纳的税为增值税。
三、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包含内容
生活服务业的增值税包含多种内容,如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以及居民日常服务等。具体到销售熟食卤制品的餐馆,其提供的餐饮服务以及外卖食品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销售熟食卤制品的餐馆在当前的税法要求下,应缴纳增值税。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餐,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会计实操、税收实务的问题,可以关注相关公众号或加入会计实务交流群进行学习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