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股权投资的记账处理
成本法下的处理:
当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需要借记“应收股利”科目,同时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视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因此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权益法下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的应享有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然后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的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需要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此时借记本科目“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当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时,企业计算的应享有份额首先用于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后仍有余额的,再进行记账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出售处理
当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原已计提减值准备,需要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然后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对于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最后的差额部分则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投资收益”。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需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
三、期末处理
在期末,需要将本科目“投资收益”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完成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投资收益的记账处理需要根据投资类型(成本法或权益法)以及是否出售长期股权等因素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正确记账对于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