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做账,指的是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或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等,需按规定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具体操作是,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已抵扣科目中转出,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例如,借:相关成本及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因其他不可抵扣原因,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时,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这意味着原本已经抵扣的税额现在不能继续抵扣,需要从已抵扣的科目中转出,并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中。那么,具体的做账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因为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若销售方发票作废,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这部分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当这些情况下,已经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二、具体操作流程
1.记录转出的进项税额:
当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确定后,会计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首先,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立一个“应交增值税”子科目,并在其下设立“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科目。
2.做账处理:
借:相关成本及费用(如存货损失、福利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通过这样的账务处理,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已经抵扣的科目中转出,并反映到相关的成本或费用中。
3.核对与调整:
完成上述操作后,企业还需要对账务进行核对与调整,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三、注意事项
1.进项税额转出与销货退回不同,销货退回是接收到对方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原账务处理用红字冲回。而进项税额转出仅仅是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已抵扣科目中转出。
2.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同时,企业还需关注相关的税务政策和规定,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的一个常见操作。当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或其他不可抵扣原因时,企业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