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境外所得税抵免旨在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我国对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实行限额抵免。抵免限额计算公式为:境外所得税税额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如可抵免的所得税额超过抵免限额,可在未来5年内进行抵补。
一、基本概述
《企业所得税法》针对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做出了规定。对于居民企业在境外取得的所得,由于其已经在来源地缴纳了所得税,为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我国允许对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进行税收抵免。
二、抵免限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境外所得税税额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简化公式为:境外所得税税额的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25%)。
2.特殊说明:
(1)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若是从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所得,可以弥补该国的亏损,以补亏后的所得作为计算抵免限额的依据。
(2)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低于抵免限额的,可以按实扣除;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未来5年内进行抵补。
三、抵免规则注意事项
1.抵免的所得税额不得超过抵免限额,超出部分不得在当年应纳税额中扣除。
2.可抵免的税额可用以后年度的抵免限额抵补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
3.抵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从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
四、结语
以上内容是关于个人境外所得税抵免的详细计算方法及规定。希望对您了解和学习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关注相关会计领域的公众号或加入交流群,与同行免费交流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