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职称,或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CPA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此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协议,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也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取得免试资格后,长期有效,不得变更免试科目。
对于注册会计师(CPA)考试,存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免考部分科目。
一、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中的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这些高级技术职称是对其在相应领域内专业能力和经验的认可,因此可以豁免部分考试。
二、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豁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协议。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这意味着,如果个人在境外会计领域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可能获得部分科目的免考资格。
三、免试资格的细节规定
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该资格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这意味着一旦获得免考资格,就可以长期保留,无需再次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免试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职称等。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除了免考情况,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报名条件也值得关注。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的公民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相关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等。而存在某些情形的人员则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与复核
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会根据相关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CPA考试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免考的,但具体情况需根据个人职称、经验、资质等来判断,建议考生详细阅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规定,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的报考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