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试对于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等专业职称的人员,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中的一科专长科目的考试。此外,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的豁免部分考试科目条件的人员,也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免试资格长期有效,且不得变更免试科目。得讯教育官方网站提供相关知识学习。
一、对于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的一个专长科目的考试。这一政策为已经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人群提供了免考机会。
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的协议,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这意味着,如果个人在境外会计职业组织中获得了相应的资格或认证,有可能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享受部分科目的免考资格。
三、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这为考生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免考机会,一旦获得资格,就可以长期保留,无需担心过期或变更的问题。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包括:
一、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的公民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的公民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这些人员需要等待期满后才能再次报名参加。
CPA可以免考的情况包括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专长科目免考、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豁免部分考试科目以及长期有效的免试资格。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了解是否可以享受免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