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功能是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创新者 2024-12-13 05:54 浏览次数:708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旨在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该制度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为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提供条件,并有助于全国统一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还具有反腐败功能,为完善制度叠加、严丝密缝的权力制约提供支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推动了相关实践,各地应积极行动,在实践中摸索与完善这一制度。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在2013年由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说明时提出的。该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那么,不动产登记制度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首要功能是满足市场经济的健全需求,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这一制度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体现了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如果其主导价值无法实现,那么这项制度的其他价值也难以得到体现。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在于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还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与其他制度相互补充、取长补短。例如,在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方面,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环节,帮助形成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是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一种法治鞭策。各地的先行先试先启动,秉承了改革创新精神。在争议与博弈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而不是停滞不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设计中,应注入反腐败基因,预留一定的预期与空间,这并不会消解其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场经济,保障交易安全,同时也有助于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各地在实践中应不断探索与完善这一制度,以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并有效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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