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算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会计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实际缴纳时,借记相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若企业因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或做出显著成绩收到的奖励,则做相反分录。逾期未缴纳需缴纳滞纳金,会计分录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征收标准保障金年缴纳额根据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一、保障金计算与计提
企业首先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金额应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同时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这意味着企业已经将这部分资金预提,并准备支付。
二、实际缴纳时的会计处理
当企业实际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是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表明企业已从银行账户划转了相应的资金。
三、关于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奖励处理
如果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因此获得奖励,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意味着企业获得的奖励可以直接减少其管理费用的支出。
四、逾期未缴纳的处理
若企业因某些原因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需按规定缴纳滞纳金。这部分滞纳金应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这表示企业因违反规定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五、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与计算
保障金的年缴纳额是根据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来计算的。具体的计算公式包括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应缴金额和实际应缴金额的计算。
六、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条件与申请流程
对于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书面报告、证明材料以及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材料。其中,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对于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免缴保障金。
对于残疾人保障金的会计处理,企业需遵循一定的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