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包括:初始确认时,企业可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续账务处理中,确认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转入留存收益。这些规定适用于企业投资股票、股权等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处理。
金融资产是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在企业会计中,金融资产的分类存在一些特殊规定。
一、初始确认时的特殊规定
企业在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进行投资时,可以指定其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投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或非上市公司股权,都可按照这一特殊规定进行处理。
二、后续账务处理的特殊规定
1.持有期间的股利收入确认:
在持有金融资产期间,企业会收到股利收入。账务处理时,需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当股利实际收到时,再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2.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处理: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具体操作时,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贷:其他综合收益。若公允价值下降,则做反向分录。
三、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的特殊性还体现在其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四、终止确认时的处理
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并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分类的特殊规定涵盖了初始确认、后续账务处理、不需计提减值准备以及终止确认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定为企业在处理金融资产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了金融资产的准确计量和合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