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存货期末计量应基于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比较来确定。若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材料按成本计量;若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材料应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依合同情况而定,无合同约定的存货可按一般销售价或市场价作为计量基础。会计实务中,除特殊项目和情况外,一般不采用可变现净值这种计量属性。
在会计期末,对材料存货的计量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这通常涉及对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比较。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方法:
1.比较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
当使用材料生产产成品时,首先要比较该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指资产在正常销售经营中,以预期售价减去进一步生产和分销成本后的价值。如果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那么该材料应按照成本计量。
2.考虑材料价格变动
如果材料价格下降导致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那么该材料应按照其可变现净值计量。此时,需要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这意味着,如果材料的价值下降,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这种价值的减少。
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合同价作为计量基础:对于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应以合同价作为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一般售价的考虑:如果持有的存货多于销售合同定购数量,超出部分的材料应以一般售价作为计量的基础。
无合同的情况: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以一般销售价或原材料的市场价作为计量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可变现净值适用于那些为销售而持有的资产,例如商品、特定特造品、投资以及企业经营上不再使用的机器设备等。然而,会计实务中,除特殊项目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采用可变现净值这种计量属性。原因是企业不可能将所有资产都按现行售价来计价,这就需要运用其他计价方法。但不同的计价方法可能会得出不同的资产总额,这需要对各种方法的结果进行合理的解释和分析。
材料存货期末计量的核心是比较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并根据材料价格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这不仅要求企业有准确的成本数据和市场预期,还需要运用合适的会计方法来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