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定,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CPA考试科目。申请人需填写免试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并报地方考办审核。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上报文件至财政部考办,经审核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免试生效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具体流程和要求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办法》执行。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政策下,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考生,是可以申请免考部分CPA科目的。
一、豁免条件及申请流程
考生若符合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这主要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的互惠原则。免试的科目长期有效,一旦取得免试资格,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二、申请资料及审核
免试申请人需要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地方考办负责审核这些资料,核实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真实性以及免试科目的申请资格。
三、审核流程与上报文件
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需制作上报文件,包括申请免试的请示、免试申请汇总表、免试申请表、相关复印件等。这些文件需要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免试管理模块上报电子数据。同时,上报资料中应注明“原件已审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四、档案管理与财政部考办审核
地方考办对免试申请人员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档案管理,按照《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档案管理办法》执行。财政部考办负责对地方考办上报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五、免试生效时间
免试生效年度为免试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
符合特定条件的考生可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政策申请免考CPA部分科目,但需要遵循一定的申请流程并提供相应的资料,经过地方考办和财政部考办的审核后,方可获得免试资格。